早期的时候,网页文件的大小对于网站的推广与普及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。在拨号上网的条件下,以5k/s的下载速度,以及不超过6秒的等待时间,网页的大小要控制在5×6=30k之内
由于网页是一种静态的页面,所以和用户的互动性能比较差。早期的时候,任何互动都要向服务器发送信息,然后从服务器接受信息,而这个过程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,需要等待。互动的过程因为中途的等待而显得不顺畅。这个直到后来的DHtml的出现,才有所缓解。但是仍旧脱离不了服务器/客户端模式,所谓的C/S(Client/Server)ke
Flash的出现,给增进用户的互动体验提供了可能。它可以将所有的页面都在一个页面内被有机地整合,所有的内容一目了然。如果换作是Html,就需要不断地点击“下一页”来跳转页面。页面一多,用户就很难对所有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、清晰的印象。当然,Flash也可以有更多的动态的效果。
这些都是基于网络的带宽的提高。如果是10年前,一个拨号的用户,很难有耐心等待一个上百k的flash文件。同时,Flash也是应人们日益提高的审美观念、和娱乐需求的需要而生。
以上的那个文件是246k,如果换成是html来达到相同的内容,100k就够了。但是效果却是天差地别。而有的时候,成败只在细节之处。
可以想像,以后的网络,将是Flash的天下。